北京市第三个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9-12-20

  会议现场


  

陈蓓讲话



  12月2日,北京市第三个污水处理及再生水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会在市水务局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安君在会上对两个三年行动方案作了回顾和总结,并对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任务目标进行部署。

  2013年以来,北京市连续实施两个“三年治污方案”,新建完成再生水厂68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6座,建设规模超前十年总和。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了70%,新建改造污水管线增长54%,基本解决了城镇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水务工作全面完成城乡水环境治理“两个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质断面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日益增强。

  据悉,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于11月20日印发,实施期限为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各区政府主体责任,实现水环境治理重点由城镇地区向农村地区延伸,由解决集中点源污染向分散点源和消减面源污染延伸,由黑臭水体治理向小微水体整治延伸,由注重工程建设向更加注重运行管理转变。以合流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小微水体整治为重点,补短板、强监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9.7%,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

  陈蓓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直面问题、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各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已经明确了水环境治理的主攻方向,明细了各项目标任务,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创新治理思维,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切实抓好重点环节,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要加强统筹领导,落实推进项目时效,早安排、早部署、早实施、早见效;要严格监督考核,落实监督时效,市水务局要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将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纳入督查考核范围。

  陈蓓强调,我们要立足通过再一个三年治理,在城乡水环境改善上打一个歼灭战,确保城镇地区的水环境持续巩固提升,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水环境有一个明显的好转。

  潘安君要求,要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把政策驱动作为重要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政策创新;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有力抓手,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水环境治理;坚持发挥市场机制重要作用,坚持“两手发力”;坚持市区协同、部门联动、团结治水。

  会上,门头沟区和昌平区先后对前两个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成效及作法经验作了汇报。

转载自北京水务局